网站首页    信息公开    规章制度    党建工作制度
创建时间:2024-08-07 12:06

党建工作制度



广州壹加壹爱心会

党建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使广州壹加壹爱心会(以下简称“本会”)党的建设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发挥本会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政治核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等规定和本会章程,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会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及有关规定建立党支部或接受上级党组织派遣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


第三条  本会党支部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及有关规定开展组织活动,并按期进行换届选举。


第四条  本会党支部全面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认真履行引领方向、激发活力、团结凝聚、监督管理、规范行为以及推动事业发展、建设先进文化、服务人才培养的基本职责。


第五条  本会党支部坚持党的领导与社会组织依法自治相统一,把党的工作融入本会运行和发展过程,更好地组织、引导、团结本会全体人员,推动本会各项工作的开展。


第六条  本会党支部和全体党员严肃组织生活,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和组织考评。


7.        本制度所指党建工作包括党支部领导班子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党支部制度建设、党支部阵地建设、党支部活动等五部分。

第二章  领导班子建设

第八条  按照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要求,选优配强社会组织党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一般从本会内部产生,提倡党员负责人担任党支部书记,负责人不是党员的,可从管理层中选拔党支部书记。如本会没有合适人选,可提请上级党组织选派,再按党内有关规定任职。


第九条  党支部书记要带头执行上级党组织各项决策部署,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妥善处理好党支部和本会理事会的关系。


第十条  领导班子要团结共事、密切协调,充分发挥带头作用。


第十一条  领导班子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坚持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和通报制度。


第十二条  领导班子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自觉接受党支部和群众的监督。

第三章  党员队伍建设

第十三条  党员应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第十四条  党员应自觉参加各种党的活动,党员意识强,党性修养好,自觉在本职岗位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第十五条  党员应模范地遵守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党纪,无违法违纪现象,全面履行岗位职责,自我管理严格。


第十六条  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依据简便、易行、实效原则建立党员信息数据库,加强动态管理。


第十七条  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发展党员工作有计划、有效果、有质量。


第十八条  以党性教育为重点,加强和创新党员教育培训,认真分析本会党员现状,以问题为导向,全面抓好党员日常教育,不断提高党员素质。党员除参加上级党组织教育培训活动外,学习教育每年不少于16学时,领导班子成员不少于24学时,缺席人员应补学或补课。

第四章  组织制度建设

第十九条  建立“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员教育培训和党性定期分析等制度,并按时、按需、有序落实。


第二十条  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


第二十一条  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程序,明确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保障和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发挥党员在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主体作用。


第二十二条  建立创先争优长效机制,注重选树典型,增强党建工作影响力。


第二十三条  完善档案管理制度,规范管理党建工作档案。

第五章  活动阵地建设

第二十四条  党支部机构有标识,有党旗,有党支部网络图,有党建工作制度。


第二十五条  有综合利用党员活动场所,保证党支部活动基本需要,适时配备基础电教设备。


第二十六条  强化宣传阵地建设,因地制宜设计党建工作宣传栏,建立宣传报道网络,有专人负责通讯、宣传、报道工作。

第六章  组织活动建设

第二十七条  围绕本会健康发展开展党支部活动,与本会教学活动、日常管理、文化建设等紧密结合、积极探索符合自身特点、品牌突出、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党建主题活动等有效载体。深入开展“五个好”党支部创建活动,引导和监督本会遵纪守法,依照章程开展工作。


第二十八条  贴近群众需求开展党组织活动,深入了解、密切关注群众思想状况和实际需求,创新思想政治教育方式,组织开展群众欢迎的活动,提供群众期盼的服务,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要寓教育于服务之中,切实增强党组织的吸引力和影响力。


第二十九条  工作思路明确,有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认真完成上级党组织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十条  充分发挥党支部和党员作用,落实党员“一方隶属、双重管理、多方活动和全程作用”要求。


第三十一条  积极开展示范创建、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党员志愿服务以及党员公开承诺践诺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第三十二条  完善“党群工作一体化”模式,坚持党建带群建、群建促党建,做好本会工青妇等群团工作,形成做好群众工作合力。


第三十三条  党支部开展的有关活动可邀请非党员本会负责人参加。


第三十四条  党建工作经费应纳入本会管理费用列支,保障党建活动经费并确保合理使用。

第七章   

第三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有关规定不一致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  本制度由本会党支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  本制度自本会党支部会员大会通过后执行。

党员学习制度

第一条 为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修养、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水平,促进本会党支部政治、业务学习工作规范化、经常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党员学习采取以党支部为单位的集体学习和党员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办法。以党支部为单位的集体学习一般一个月不少于一次党员个人要坚持经常自学。


第三条 党支部组织集体学习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二)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


(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四)国家法律法规;


(五)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六)党的历史、中国历史、世界历史和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


(七)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科技、军事、外交、民族、宗教等方面知识;


(八)改革发展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九)实际工作中迫切需要的理论和专业知识;


(十)党中央和上级党支部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


第四条 党支部的集体学习,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法,如辅导、座谈、边学边议、交流心得等。必要时,还可以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聘请外单位专家讲课,或观看相关专题电教片。


第五条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注意把政治学习、业务学习与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提高职业道德、促进廉洁勤政、推进改革发展的现实结合起来,学以致用。


第六条 党支部要制定党员学习年度计划,突出重点,做到时间、内容、人员三落实,年终要对全年的学习进行总结。


8.       党支部的集体学习,建立考勤制。党员因故不能参加集中学习,必须事前向党支部请假,每名党员事假全年累计不得超过学习日的20%。考勤情况由记录人进行记录。党员因故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要根据党支部安排的学习内容,自觉补记学习笔记,补写学习体会。党员如有1/3以上未能参加学习,党支部要组织集中补课。


党支部民主议事决策制度

 

一、党支部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如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党支部会议由书记召集主持,书记不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其他支委召集并主持。


二、会议的议题由书记确定,或由书记委托副书记确定,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一般应在会议召开两天前通知到各委员,会议有关材料一般应同时送达,凡未列入会议议题的不研究讨论,不搞临时性动议。


三、议事范围:


1)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省委教育工委的政策方针、决策部署和本会党委的决议,解决实施中的重大问题。


2)对机关一支部党的建设、中心工作等方面的重要问题作出决策。


3)研究分析班子成员的思想作风建设情况和机关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状况,指导群团组织工作。


4)需要会议决定的其它事宜。


四、党支部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讨论重要问题时,应在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根据工作需要,党支部会议主持人可确定有关人员列席党支部会议。


五、会议进行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委员的书面意见不能计入票数。会议决定每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推荐、提升干部和决定干部的任免、奖惩事项,应逐个表决,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


六、会议应有专人记录,并将记录存档作为依据。


七、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党支部会的,书记或副书记、委员可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支部会报告。


8.       党支部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必须实行民主、科学的决策。一是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方案,有的问题应提出两个以上可供比较的方案。二是方案提出后应广泛征求意见。三是召开党支部会要充分讨论,进行表决。




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制度是党的组织生活的基本制度,是党的基层支部应该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也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是我党经过长期实践证明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党组织生活制度。


“三会”是: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一课”是:按时上好党课。



支部大会制度


1、会议时间: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


2、与会人员:会议由全体党员参加,根据内容的需要,有时可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参加。


3、会议内容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党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


2)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3)讨论发展新党员和接受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4)选举支部委员会成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5)讨论需由支部大会决定的其它重要事项。


4、会议形成的决议由支委会负责检查落实。


5、会议记录:支部组织委员负责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年终归档备查。

支部委员会

1、会议时间: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寒暑假除外),遇特殊情况及有必要时,支部书记可随时召集。


2、与会人员:会议由全体支委会成员参加。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


3、会议内容:


1)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


2)讨论通过年度支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3)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5)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及党员发展对象,评选优秀党员。


6)讨论支部工作重要事项和工作措施。


4、会议要求:


支部委员会决定重要事项时,到会支部委员必须超过半数以上;如遇重大问题要作出决定,到会的委员不超过半数时,必须提交党员大会讨论。


5、会议形成的决议,应确定有关支委会成员负责检查落实,并向书记报告执行情况。


6、会议记录: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主持人、缺席人员名单、会议议题、会议决议等。会议记录由专人保管,存档备查。



党小组会制度


1、会议时间: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至少一次(寒暑假除外),如支部有特殊任务,次数可增加,也可推迟召开。


2、与会人员:会议由小组全体党员参加,由党小组长主持。


3、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


1)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传达支部的决议,讨论贯彻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及每个党员应承担的任务。


3)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支部决议的情况。


4)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定期召开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4、注重效果:会前要有准备,会议内容要集中,每次会议有针对性、有重点地解决一两个问题即可。


5、会议记录: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存档备查。


党课制度


1、上课时间:每个季度上一次党课。


2、党课内容:


1)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


2)学习党的方针政策。


3)学习党建相关理论和知识。


4)结合当前形势,对党员进行先进性教育和形势、任务教育。


3、党课要求:


1)要认真制定党课计划,由组织委员负责。


2)建立考勤制度,无特殊情况,不能无故缺席。对因故未能参加党课的党员要及时补课。


3)党课教员由支部书记担任,也可以邀请上级领导及党员先进典型人物和由具备授课能力的其他支委担任。每次授课必须要充分准备,讲课时要联系实际,讲求实效。


4)每次党课要认真做好记录,以备上级检查考核。

投诉渠道

 

联系邮箱:

name@example.com

联系电话:

4001238888